深圳政府工程将全部按绿色建筑标准来建设
来源:更新时间:2012-04-20
继保障房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后,深圳政府工程也将全部按绿色建筑标准来建设。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今年深圳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创新机制,加快推进绿色城市建设。
据了解,自2006年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实施以来,我市通过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创新推动绿色城市建设,实现了从建筑节能向绿色建筑、从单体绿色建筑向绿色城区直至绿色城市发展的“双跨越”,已建和在建的绿色建筑面积1200万平方米。“十一五”期间,全市建筑节能总量累计已达203.7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节能总量的30%以上。
这些政策措施包括:一是市场准入政策,对新建民用建筑实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制度,实行建筑节能“一票否决”制。二是技术强制政策,将强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范围,扩大到了有热水需求的所有新建建筑。三是土地优惠政策,对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实行“零地价”的优惠政策。四是资金扶持,“十一五”期间市政府共安排财政性扶持资金13409万元,用于建设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资助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运用、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五是招标投标政策,在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的设计等环节,对绿色再生建材供应商等予以招标投标、货物采购的优先权。
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我市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绿色建筑之都。为此,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推进绿色城市建设。今年将以政府令形式出台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同时进一步扩大绿色建筑强制推行范围,政府工程全部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50%的社会工程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十二五”建成20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我市还将出台并实施更严格的建筑节能标准,建筑节能率将由现行的50%提高到65%。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外遮阳、自然通风、自然采光等十大绿色建筑技术,组织编制发布和实施35个有关绿色建筑、节能减排、建设科技创新方面的技术标准。
为鼓励推广绿色建筑,近日,市政府批准设立了建筑节能专项资金,首批到位资金3000万元,随后我市还将进一步落实1.2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配套资金。此外,我市还将调整建筑废弃物排放收费标准,或由目前的5元/吨大幅提高到100元/吨左右,提高幅度达20倍,目前市住房建设局已提出草案,正在组织研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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