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8.8平方公里
来源:更新时间:2012-07-25
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水务局获悉,石家庄市2012年度将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8.8平方公里。
据悉,石家庄市2011年度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4.74平方公里,今年已经下达的任务为128.8平方公里,较2011年度增加14.06平方公里。2012年度治理任务将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
此次下达的治理任务,共涉及行唐、平山、灵寿、赞皇、元氏、鹿泉、井陉等7个县(市)。其中中央补助资金涉及平山县柏坡湖、灵寿县陈庄、行唐县口头等三个项目区。省级水土保持补助资金涉及太行山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和重点小流域建设工程,包括灵寿县庙台村南沟项目、赞皇县北潘小流域、平山县孟家庄镇元坊村项目、元氏县黑水河小流域建设工程、鹿泉市马山小流域建设项目、井陉县金良河项目区等建设内容。
石家庄市水务局水保站相关负责人表示,资金下达后,正在组织项目县编制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并力争在7月底前完成计划的批复,报省水利厅备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积极推行先进实用的小流域综合治理技术、治理方法和治理模式,加大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设进度,提高粮食产量,切实加大水池水窖、塘坝以及节水灌溉等小型蓄水保水、节水工程建设力度,大力推广高效林果,重视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切实提高项目区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项目的管理,按照国家和省重点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办法要求,强化项目建设管理,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公示制、群众投劳承诺制、合同管理制和检查验收制等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充分发挥群众在工程建设中的监督作用,提高工程建设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市水保处和水保站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对乱挖、乱猜、陡坡开荒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控制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