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应坚持三级利用实行四化管理
来源:更新时间:2012-06-18
城镇建设的高度发展伴随着土地、资源局面紧张,城市建筑垃圾废弃物逐渐剧增,城市建筑垃圾资源产业化与综合利用水平的提升迫在眉睫。城中村建设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如何处理才能保证对城市的危害降低到最少呢?
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要坚持低、中、高“三级利用”,低级利用:建筑垃圾作为回填掩埋作为地基;中级利用:建筑垃圾中的废铁、废物等重新回收;高级利用:建筑垃圾经过移动破碎站破碎、筛分之后,生成混凝土骨料、填埋材料、制砖材料,再经过合理配置制成环保新型垃圾砖,重新用于城市建设中。
实行“四化管理”原则,就是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树立全寿命周期管理理念,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从工程设计、材料选用等源头上解决和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放数量,加强对既有建筑维护保养,提高建筑物的耐久性。在处理拆建垃圾的过程中,对于有毒有害垃圾要按危险废物要求处置。在旧城改造中,对可能受污染的土地进行修复,实施无害化处理后方按常规方式处理。实行建筑垃圾排放收费制度,以经济手段促使业主和承包商减少建筑垃圾。鼓励对旧建筑尽量通过翻新改造实现功能更新,避免随意拆除建筑等等。推进建筑垃圾的转化、再生利用“资源化”研究和实践,政府要有意识加强培育并引导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产业化,使之形成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必须坚持“三级利用”,实行“四化管理”的原则,实行建筑垃圾处理有偿服务,对建筑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改变传统建筑原料——建筑物——建筑垃圾的线性模式,形成建筑原料——建筑物——建筑垃圾——再生原料的循环模式,让原材料在建筑过程中得到最大限度合理、高效、持久利用,并将其对自然环境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程度。
据统计:中国建筑平均寿命仅30年,年产数亿吨建筑垃圾。据对砖混结构、全现浇结构和框架结构等建筑的施工材料损耗的粗略统计,在每万平米建筑的施工过程中,仅建筑垃圾就会产生500~600吨;而每万平方米拆除的旧建筑,将产生7 000~12 000吨建筑垃圾。而据了解,随意倾倒垃圾不仅占用大量土地,严重污染环境,大量建筑垃圾堆积还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地表沉降。在此严峻的形势下,建筑垃圾的可循环利用已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