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十个市州城市的可吸入颗粒物均值同比下降
来源:更新时间:2012-07-26
7月24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对全省2012年上半年各市州、甘肃矿区落实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情况和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今年上半年,甘肃省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及核与辐射安全事件,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据通报,今年1至5月,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中,兰州、嘉峪关、白银、庆阳、酒泉、武威、定西、平凉二氧化硫均值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甘南、陇南二氧化硫均值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兰州、嘉峪关、白银、天水、庆阳、武威、定西、平凉二氧化氮均值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兰州、嘉峪关、金昌、白银、天水、张掖、武威、定西、陇南、平凉可吸入颗粒物均值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今年甘肃省列入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的污染物削减项目共358个。截至6月25日,有92个基本完成年度任务,占总数的25.69%。省政府下达并要求各地完成的污染减排项目共461个。截至6月25日,107个工程减排项目有27个完成了年度目标,占年度计划任务的25.23%;33个结构减排项目已完成30个,占年度计划任务的90.91%;31个管理减排项目均达到了预定的目标;228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减排项目已完成29个,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2.72%;计划完成阶段性任务的48个减排项目中完成了3个,占年度计划任务的6.25%。
通报同时称,甘肃省污染减排形势依然严峻。省政府要求,各市州政府要狠抓污染减排项目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强化督查考核。7月份,省监察厅将联合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及有关部门,对省级挂牌督办企业进行专项督查,对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市州,实行区域限批,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行政问责,在年终考核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