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空气优良率100% 海口年底前公布PM2.5数据
来源:更新时间:2012-06-05
海口市pM2.5监测数据的“官方版”将于今年底前公布,届时市民可随时查看海口市空气中的pM2.5浓度。记者昨日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举行的世界环境日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三亚市也将于2013年底前公布pM2.5监测数据,全省所有市县公布pM2.5监测数据则在2015年之前实现。
据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海口作为省会城市,pM2.5值的公布期限是今年底之前,而三亚作为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则定于明年底之前开始公布pM2.5监测数据。该负责人还表示,我省将在全省县城以上城市、重点景区和工业园区设立pM2.5监测点。同时,景区还将增加一些特殊的监测项目。
事实上,早在去年5月,海口市便已被环境保护部列为全国26个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试点监测工作城市之一,也是海南省惟一试点监测城市。当年11月,海南省海口市对一氧化碳、臭氧、pM2.5正式开始监测。
国家环保部刚刚公布的《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明确,第一阶段将监测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O3)和一氧化碳(CO)等6项监测指标。12月底前,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据监测数据显示,2011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优良天数达到100%,其中96.7%监测日为国家一级。全省东、南、西、北、中部区域分别有100%、98.1%、99.4%、83.8%、100%的监测日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日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对局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有轻微影响。与2010年比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
所有监测城市(镇)的空气质量均优于国家居住区要求的二级标准,绝大多数监测城市(镇)的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质量要求的国家一级水平,仅海口市区、三亚市区、东方八所镇、昌江石碌镇分别有28.5%、1.9%、9.6%、11.5%的监测日空气质量为二级。与2010年比较,全省城市(镇)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无明显变化。
我省18个市县生态环境状况均优良 森林覆盖率达60.5%
生活污水是我省水体最大污染源
2011年,海南省18个市县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等级均为优良。全省森林植被呈稳步增长态势,森林面积达3120.7万亩,比2010年增加12.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0.5%。而生活污水依然是全省水环境的最大污染源,占80.2%。这是商报记者昨日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举行的世界环境日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
据最新公布的监测数据显示,全省河流水质总体优良,包括南渡江、万泉河及昌化江等省内主要河系在内的89.7%的监测河段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劣于Ⅲ类水质的河段主要分布在部分中小河流的局部河段,受农业及农村面源、城市(镇)生活污水影响。
全岛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占88.9%和92.5%的功能区测水点,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管理目标要求,水质总体优良。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和湖库水质总体优良。
2011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为33947.69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6665.64万吨,占19.6%;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7235.37万吨,占80.2%,依然是全省最大的水污染来源。
全省2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年处理污水量为25581万吨,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为72%。全省已累计下达中央和省级污水配套管网专项资金65028万元,19个污水配套网管项目全面启动,海口、三亚、洋浦、屯昌4个污水配套管网项目开工建设。根据19个污水管网项目前期工作中的实施规模,计划敷设管网740公里,估算投资17.8亿元。
2011年,海南全省废水排放总量为33947.69万吨,与2010年比较,废水排放总量减少7.5%。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7235.37万吨,占80.2%,依然是全省最大的水污染来源。
在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方面,全省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0万吨;全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1692.49亿立方米。全省监测城市(镇)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为63.4-69.9分贝,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pM是颗粒物(particulate matter)的英文缩写,又称尘,指大气中的固体或颗粒状物质。pM2.5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又称为可入肺颗粒物,吸入会影响人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