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同努力 共建环保模范城市
来源:更新时间:2015-04-30
“环保模范城市”是遵循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取得成效的典型,是我国城市21世纪初期发展的方向和奋斗目标,是我国环境保护的最高荣誉。
2014年,宜宾市委、市政府在成功荣获“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殊荣的基础上,巩固成果、再加压力,决定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进一步提高城市形象和品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市委、市政府的这一决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是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宜宾城市品位和吸引力的有效途径。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一项民心工程,符合宜宾广大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追求和期盼。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普惠于民,深得民心;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成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3月23日,市委、市政府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希望市民共同学习和宣传环保知识。共同参与和履行低碳生活。共同倡导和支持绿色消费。共同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共同维护和遵守法律法规。
作为一名宜宾人,为了我们生活的家园更美好,生活的质量更高效,都应该坚决拥护市委、市政府的决定,积极响应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号召,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要积极参加环境公益活动,学习环保、“创国模”知识,增强环保意识,树立和宣传绿色环保理念,要全力支持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城市,踊跃为创模工作献计献策,争做珍惜资源,弘扬生态文明的参与者。要杜绝白色污染,减少资源消耗,争做环保城市的建设者。要主动劝阻和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参与社会环境监督,争做优美环境的护卫者。
相信有了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有了大家的共同努力,建设“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生态、人民更幸福”的“创国模”目标一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