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过程中,山东省济宁市加强协调,积极作为,圆满完成阶段性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22366家污染源的信息采集、录入、审核工作,达到了“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要求。
在这个过程中,济宁市形成了入户调查阶段的四三四八工作法,包括四个发挥、三个加强、四个学习和八个审核把关。
四个发挥包括:发挥政府层面的推动作用、发挥督导作用、发挥通报作用和发挥宣传作用。
济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工作,把污染源普查工作列入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每月调度一次,予以强力推进,使全市及各县市区的普查机构、经费、人员、场所、设备五个能力确保到位。借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时机,将普查工作列入督导内容,对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督导。采取不同形式,对县市区及部门典型问题予以通报,从而起到警示作用。运用多种宣传形式,营造普查氛围,在电视台进行专题报道,在地方报纸及时报道普查工作动态和进展,在网络媒体及时发布普查信息等。同时,编制并印发污染源普查专刊,及时总结普查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工作亮点。
三个加强是指,加强思想教育、抓好队伍建设,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加强爱岗敬业纪律要求培训。
抓班子带队伍是做好工作的根本。济宁市提出普查工作要扎实推进不畏难,积极推进勇争先,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营造良好氛围,锻炼队伍,增长才干。同时,大力提倡学习之风,力戒浮躁和不会装会现象,使每个人都成为不同类型的业务骨干。
在各种培训和学习中,融入爱岗敬业的内容,加强全市污染源普查队伍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思想认识和热爱,同时严肃纪律,用制度来约束,坚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
四个学习是指,学习国家、山东省下发的文件规定,市级指导培训县乡镇的学习,县市区级同志之间相互学习,树立好典型、借鉴好做法、依次进行以点带面的推动学习,避免因为没有理解文件和没按要求办理,而出现工作错误。
八个审核把关包括:企业、村自身申报审核把关,两人互审;普查员对企业填报数据审核把关;乡镇指导员对普查员审核把关;县市区相关部门对所管辖行业的数据审核把关;县普查办对乡镇及整个县区审核把关;市直部门对全市县市区所管辖行业的数据审核把关;县市区之间互审,互相把关、互相促进;市普查办对全市数据审核把关,市普查办在对全市数据审核把关过程中,要分组对所有县市区进行现场督导审核,抽查县市区数据,组织全市集中阶段性会审,还要借助山东省的技术力量对数据进行把关。
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