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省住建厅消息,海南省全面启动了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省财政今年安排2000万资金用于试点项目开展。
据悉,此举是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2011-2015年)》,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先行区建设。目前,指导试点项目开展的《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试点项目规划》已编制完成,确定海口市等11个市县的23个乡镇(墟)的276个行政村纳入规划范围。
据了解,按照要求,纳入规划范围的乡镇须尽快上报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试点实施方案,并组建农村垃圾项目建设、运营机构,落实工作场所、运营设备和人员,制定垃圾收运工作制度,确保将项目配套资金和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务年度预算。
8月底,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审核23个乡镇上报的农村垃圾项目实施方案,综合考虑重点示范作用、对配套运行资金承诺积极等因素,筛选出若干乡镇,作为2012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试点镇给予财政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