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丰收季
农民朋友们辛勤的汗水
将化作丰收的喜悦
然而,仍有部分农户在秋收过后
焚烧农作物秸秆、柴草和垃圾
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违法
这不
铜梁多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受到了严厉处罚
8月28日,小编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获悉,由于近期连晴高温,极易引发火灾,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加强了对野外用火的管理,并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违规野外用火案例进行了通报,具体案例如下。
杨XX,女,现年56岁,2022年8月16日19时左右在石鱼镇联丰村10社寨子坡申家堰塘边焚烧秸秆,过火面积约3亩。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环保局关于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管理的通告》《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由区农业农村委责令当事人改正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官XX,男,现年59岁,2022年8月17日09时左右在安溪镇安康村7组沙湾处焚烧自己承包田中的稻草,引燃了附近土地上的农作物,过火面积约1.3亩。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环保局关于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管理的通告》《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由区农业农村委责令当事人改正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陈XX,男,现年49岁,2022年8月22日08时10分左右在大庙镇莲胜村9组自己住房旁边焚烧杂草,引燃了自己兄弟承包地上的农作物和杂草。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环保局关于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管理的通告》《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由区农业农村委责令当事人改正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卿XX,男,现年65岁,2022年8月27日09时左右在永嘉镇幸福村15社松林坡焚烧秸杆,过火面积约1.1亩。由永嘉派出所调查和教育,由村按村规民约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杨XX,男,现年58岁,2022年8月11日07时左右在永嘉镇高龙村2组桐子湾安葬母亲放鞭炮时引发山火,过火面积约1亩。由永嘉派出所调查和教育,由村按村规民约处罚款人民币300元。
宋XX,女,现年70岁,2022年8月2日09时左右在永嘉镇塘坪村17社伙食团后头坡焚烧秸杆,过火面积约0.5亩。由永嘉派出所调查和教育,由村按村规民约处罚款人民币200元。
江XX,2022年8月25日在少云镇转龙村9组自家住房屋檐沟(小地名:公地大坡)烧灰积肥不慎引发森林火情,因火情造成转龙9社和塔坡7社退耕还林地过火面积2亩左右,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对江魁群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罚款人民币200元。
傅XX,2022年8月22日19点半在二坪镇隘口村5组自家住房屋后的自留地(小地名:黄角梁)烧灰积肥不慎引发森林火情,因火情造成竹林地合计损失2亩左右,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对傅XX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罚款人民币200元。
彭XX,女,现年57岁,2022年8月13日17时左右在围龙镇龙苑村自己家屋后坡焚烧秸秆,过火面积约0.01亩。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环保局关于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管理的通告》《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由龙苑村村委会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当事人改正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
唐XX,女,现年58岁,2022年8月12日10时左右在围龙镇龙鸣村7社肖家坡堰塘边焚烧秸秆,过火面积约0.01亩。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环保局关于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管理的通告》《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由龙鸣村村委会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当事人改正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
野外焚烧秸秆
产生的滚滚浓烟不但污染空气
还对交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并存在极大的火灾隐患
@所有人
野外焚烧秸秆陋习不可取
一旦造成严重后果
将受到严厉处罚
在此呼吁广大农民朋友
坚决向焚烧秸秆的行为说“不”
一起做文明铜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