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7部门开展环保责任检查 环保成为考核内容
来源:更新时间:2012-04-20
中新网广州4月17日电(杨薇 陈杰俊)广东省环保厅17日对外宣布,为了让人民呼吸清洁的空气,该厅即日起已和省监察厅等7个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广东部分城市对2011年度环保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广东省环保厅透露,现场检查行动将持续到20日,重点检查广东各市完成2011年度环保目标任务情况、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以及环境管理、环保能力建设情况。据悉,本次现场检查还将对重点排污企业排放污染物进行抽样监测。
根据广东省政府3月29日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的《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广东将加大政府对环境的保护责任,在整合现有制度基础上,增加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等。
广东省环保厅称,广东去年底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纳入干部考评体系中来,加强考核,并强化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环保责任考核。严格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一律先免职后查处。
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主要是对全省各地级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和负责人、环境质量状况、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染防治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危险废物处置率、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环境管理等方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