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起至9月5日,北京市人大网站就《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民意。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立法工作安排,《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拟提请9月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餐厨垃圾收运企业名录将由市政市容管理行政部门首次向社会公布。
记者注意到,餐厨废弃油脂管理纳入法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设置油水分离器、收集容器、隔油池等设备设施,并保持设备设施正常运转。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单独收集餐厨垃圾,并委托有资质的企业收运和处置,或者自建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就地处理,不得随意倾倒、丢弃、堆放或者直接排放。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设置油水分离器、收集容器、隔油池等设备设施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法责令停止使用产生废弃油脂的器具或者设备设施,可以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保持油水分离器、收集容器、隔油池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