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建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森林防火工作机制,大力抓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野外火源专项治理,确保今年无森林火灾与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压实责任防患于未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以及每日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级专(兼)职护林员全天上岗上路加强巡查巡护,不断提高频次、密度与广度,形成全天候、全覆盖的网络工作体系。今年以来,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伍开展防火演练和技能培训1000余人次,要求社区(管区)、村扑火应急队伍在森林防火高火险等级天气期间随时处于待命状态,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构建宣传网络体系。采取“点、线、面”相结合,“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原则,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发布公益广告、发送手机提示短信、出动宣传车、张贴(书写)宣传标语、鸣锣(小喇叭)提示、发放宣传单等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开展宣传教育,做到宣传全覆盖。今年以来,发布公益广告(新闻)100余条,出动宣传车近3000次,制作宣传条幅300余件,印发防灭火常识宣传资料10000余份,进村入户宣传达近2000户。
加强扑火机具管理。全区配备到各镇街风力灭火机80部,二号灭火工具450个,三号号灭火工具450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80具,专业消防服80套,水桶型水枪400部,手抬机动消防泵组9组。通过定期对防火器材库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开展定期检修维护防火器材,结合演练开展实战检验,确保所有消防器具均处在有效使用期内,并且“拉的出、打的赢。”
加大防火隐患排查与处罚力度。开展专项行动,对林区、景区、景点、供电线路、煤炭企业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存在防火隐患逐一开展排查,并加大督促整改力度,今年以来排查并清除森林火灾风险防控点近300个。充分发挥区林业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各镇街防火巡查人员队伍职能作用,实行辖区网格化、无死角巡查检查,加大对违规用火违法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起到打击一起教育一片的震慑作用。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及时制止并收缴非法设备,警告教育1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