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海宁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放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持续织密织牢森林防火“安全网”,扎实推进森林防火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森林防火能力,全力维护全市森林资源安全稳定。截至目前,全市范围内无森林火灾发生。
一是强化多种渠道宣传。以多种宣传途径为媒介,通过分发宣传资料、镇村广播播放、进山入口悬挂横幅及宣传标语等方式,特别是依托森林消防主题宣传日,开展专题活动,依托中国移动通信公司,对相关镇街道区域内的市民群发短信,宣传森林防火,切实增强全市人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责任感。截至目前,共印发宣传页5000份,发送短信10000余条,全部用于相关镇(街道)森林防火宣传。
二是强化专项行动开展。以森林防火专项行动为契机,特别是今年海宁市布置的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查处违规农事用火、违规祭祀用火、生产性违规用火和其他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在重点防火时段,加强管护,狠抓火源管理,严密部署,积极防范,在重点区域、入山路口等安排专人巡查守护,严防火种进山。今年以来,共派出检查组26个,出动人员60余人次,排查火灾隐患3处,均已完成整改。
三是强化基础设施提升。针对部分森林防火设施老化问题,结合海宁实际,海宁市林业局牵头拟定《海宁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能力提升方案》并提请市森防指办印发,明确全市范围内(主要是黄湾镇、袁花镇)共新建森林消防蓄水桶3个、新增热成像森林消防监控2个,进一步维护更新好太阳能森林消防语音提示器、进山通道口宣传警示标志,现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完成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