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企业由于生产任务不足或经营不善,导致停产或部分停产,部分厂房处于闲置状态,将厂房出租给小企业或者私人加工点进行生产经营,成为“厂中厂”。近日,江苏省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大排查,发现“厂中厂”存在诸多环境问题。
排查发现,句容市有169家企业涉及“厂中厂”情况,其中部分企业内部有多家“厂中厂”。“厂中厂”涉及铸造、电子、机械加工、喷漆喷涂等,主要是为其他企业配套生产或代加工,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环保手续不完善。排查出的涉及“厂中厂”情况的企业,85家无环保手续且基本没有相应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直接排放。
隐蔽性强。一般情况下,出租方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证件齐全。“厂中厂”利用其现成的厂房,基本没有建设期,不易被环保执法人员发现。出租方对“厂中厂”的环境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增加了环境监管与执法难度。少数被取缔的“散乱污”企业也化身“厂中厂”,继续污染周边环境。
环境监管难度大。出租方常以车间关停为借口阻扰执法人员检查。另外,“厂中厂”一般在工业区,周边不涉及居民,不易被居民发现或举报。
责任不明确。由于“厂中厂”独立经营一个生产工序,在立项上存在一定难度。出租方为了出租厂房,常将“厂中厂”的工序包含在出租方中立项,因而造成了后续责任不明、违法主体难确定等问题。
易引发安全环保事故。由于“厂中厂”是租赁企业,厂地范围有限,部分“厂中厂”存在生产、仓储、生活“三合一”现象,企业安全环保问题严重。
“厂中厂”业主环境意识薄弱。他们认为目前租赁厂房为过渡性生产,环保设备安装后过几年拆除,造成资金浪费,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抱着侥幸的心理不建设环保治理设施。基于“厂中厂”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加强领导和部门协调。建立市、镇(街道、管委会)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厂中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厂中厂”进行综合整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分类整治台账。由当地县(市)政府对本辖区“厂中厂”企业进行排查,彻底查清底数。分门别类建立整治台账,并确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根据不同情况,分门别类进行综合整治。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无证无照等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且污染排放严重的小制造、小加工等,整治类企业逾期未完成整治要求的“厂中厂”,依法坚决予以关停取缔。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且污染较轻的“厂中厂”企业,经过整合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的,实施整合搬迁。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产业布局规划,但存在行政许可手续不完善、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等问题的,通过限期整治,进一步完善手续、规范经营、对治污设施实施提标改造,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建立和完善企业租赁管理体制。企业在厂房租赁前,各镇(街道、管委会)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备,并纳入企业环境征信制度考核系统,以便生态环境部门及时了解企业变动情况,及时加以监督管理。
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各镇(街道、管委会)、村要认真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责任,加强监管和巡查。加强对环境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惩治力度。
作者单位:江苏省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