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3日,为做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促进工作,中江生态环境局对一企业污染治理责任落实不力进行约谈。
会上,中江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赖斌对被约谈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遵循环保法律法规,认清形势,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转变观念,要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制定可行性方案,完成整改任务;三是以此次约谈为契机,在企业内部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和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四是要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
被约谈企业表示,会后将立即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如期整改到位。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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