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局多措并举防控野猪危害。
制度先行抓落实。编印《野生动物危害防控政策解读》,举办培训班,下发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指导推动各地抓好贯彻落实。
试点并行重防控。选择具有典型代表性的三明市沙县区、宁德市福安市、南平市浦城县开展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加强与国家林草局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专家组沟通联系。召开专题研讨,指导试点县科学制订试点方案。会同省财政厅及时下达试点经费补助,加大护农猎捕野猪的政策扶持,拓宽致害保险服务范围。探索建立预防预警机制,依法规范猎获野猪处置。
指导各地落实政策。会同福建省公安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做好福建省人大、政协涉及野猪危害10件建议和提案的答复工作,督促指导有关县(市、区)落实野生动物危害防控政策。
积极配合各级调研。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中央农办、财政部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对福建省防控野猪危害工作开展调研,会同省委农办开展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情况摸底调查,认真研究并向国家有关部委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