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旭)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截至8月份,我市今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1.1%,与2010年的81.8%、2011年的78.9%维持在同一水平,城区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市空气污染主要特征是煤烟-机动车尾气混合型污染,可吸入颗粒物是主要污染物。随着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及沿江开发的不断推进,高能耗重点工业企业,沿江港口码头煤炭、矿粉、砂石堆场,城区零星的堆砂场、堆煤场,施工机械及渣土运输车辆均成为主要污染源,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带来很大影响。而机动车辆大增也成为阻碍空气质量的障碍。记者了解到,2011年全市在用机动车辆达到20.5万辆,仅新增挂牌车辆就达1万多辆,在人口居住集中区、商业中心、中小学所在地等地段,每天上下班、上学放学高峰时都会出现严重的道路阻塞拥堵,机动车尾气污染十分严重。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石油烃化合物、化工企业排放的甲醇、有机酸、酯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使我市空气污染朝着复合污染类型变化发展。
日前,国家颁布了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pM2.5、臭氧等纳入发布范围,并加严了部分污染物限值。新标准增加了环境质量评价的污染物因子,由原来的三项(SO2、NO2、pM10)增加到六项(SO2、NO2、pM10、pM2.5、O3、CO)。我市预计将在2013年以后执行新标准,实行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后,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将会出现下降,不过可以更好地表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为公众提供健康指引,消除公众主观感观与监测评价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且更为细致的污染物分析也能成为我市如何城区改善空气质量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