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合肥市政府第113次常务会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改革方案获得通过。按照物价局提供的初步方案,合肥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拟从1元/人/月改为3元/户/月,费用将随水费一起征收,社居委工作人员不再挨家挨户上门收缴。
合肥市市长张庆军表示,由于此次征收方式改革涉及千家万户,方案具体内容还需再做细化,尤须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方案
收取方式:和水费一起缴
一直以来,合肥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都是由城管等部门委托社居委的工作人员上门挨家挨户收取。
按照改革方案,这一费用将改为城市供水代扣代缴。也就是说,居民的城市垃圾处理费将和水费一起缴纳。
按照合肥市现行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合肥市区常住人口需缴纳每人每月1元钱。
在新方案中,自来水表出户的居民,将按户征收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为3元/户/月。
那么,家中不住人也要每月缴纳每户3元钱的垃圾费吗?初步方案显示:对于用水量小于1吨的人家,将不征收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对于水表未出户仍属集体户的住户,垃圾处理费将参照用水量,按照0.3元/吨收取。
城市低保户免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在民政部门确定后,将采取按季度先征后返的形式施行。
改革后,非居民户垃圾处理费将委托财务、财政代征或者由城管系统直接征收。
非居民户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仍按市政府合政[1996]58号、合政[2000]51号规定执行,仅借鉴外地经验对征收方式做适当调整。
原因
成本分析:垃圾处理每年成本1.6亿元
目前,合肥市每年要产生生活垃圾约83万吨,处理方式是将生活垃圾用垃圾收集桶收集,然后用垃圾运输车运至垃圾中转站进行简易压缩,再运到龙泉山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
合肥市物价局表示,经过成本监审,政府统管的收集、转运、处理三个环节,近三年平均成本为195.56元/吨。
按照年处理生活垃圾83万吨计算,处理费用1.6亿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就用于其中。
费用收取现状:生活垃圾处理费仅能收到8.3%,60%消耗在用于征收的人力成本上。
2011年统计结果显示,合肥市的生活垃圾处理费额为1520万元,其中居民全年收费额为399.10万元,仅占应收额的8.3%。与目前已经采取供水代收的芜湖市相比,2011年合肥征收垃圾处理费1520万元,仅为芜湖市的三分之一,而处理的垃圾量则是芜湖市的2倍以上。
同时,由于在向居民征收费用过程中,一直采取委托街道、社居委代收,所以,合肥市每个街道、乡镇或社区都配备了2-5名兼职收费员,全市共约600余人。
由于入户收取难度大、成本高,全市上缴生活垃圾处理费的60%都是用于返还区、街道,基本上用于收费人员的加班奖励,仅有40%交付财政,并没有全部用到垃圾处理上。而为了保证城市垃圾处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市、区级财政不断对生活垃圾处理各环节投入,随着城市人口增加,垃圾量也在加大,财政投入也在逐年增加。经合肥市物价部门测算,虽然征收价格未有大变化,但此次改变垃圾处理收费征收方式后,全年预计可收取垃圾处理费1亿元以上,与2011年的1500多万元相比,将是改革前的数倍,以保障垃圾处理工作正常运行。
声音
市长表态:涉及千家万户须广泛征求民意
“启动征收方式改变,很有必要,也很迫切。”昨天常务会上,市长张庆军表示,会后就正式启动改革工作。但是,张庆军强调,在改革工作中,虽然征收的价格没有太大变化,仅方式改变,但由于涉及千家万户,也一定要听取民意。
“至少要召开若干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包括在网上。”张庆军表示,对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改革方案,需要进一步完善。针对企业、住户、商贩、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的意见需求,也可以开听证会。
张庆军表示,此次改革有效减少行政成本环节,部分费用由财政、地税、供水代收,其他部分由城管部门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