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挂牌督办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的有关要求,国家林草局驻云南专员办与昆明院、云南省林草局组成督导组,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挂牌督办的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森林督查整改情况进行督导。督导采用听取汇报和现场指导的方式进行。
督导组听取了澜沧县人民政府森林督查及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工作汇报,了解澜沧县“两项”工作基本情况,抽取10个图斑进行了现场复核。督导组认为,从目前的进度看,澜沧县可以在11月底完成2020年森林督查整改工作,2021年森林督查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也在有序推进,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督导组对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
下一步,云南专员办将全力配合国家林草局资源司督导检查,确保澜沧县案件查处到位,林地回收到位,追责问责到位。(陈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