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徐律师的课,受益匪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更加注重执法程序的合法性以及执法证据的收集与固定。”“环境行政执法应当体现出法治精神,执法取证必须要遵法守规。”来自江西省宜春高安市生态环境系统的干部在培训结束后的座谈交流时表示。
据了解,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日前举办环境行政执法培训,培训结合高安市部分具体环境执法案例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一批环境领域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指出环境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不足,特别是由于执法程序的不合法在司法程序中往往会造成执法主体的败诉。学员们全神贯注,聚精会神地听。
课后,全体参加培训人员从细节处入手,查漏补缺,对高安2019年以来的执法案卷详细再梳理,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案卷材料,对标证据充分、内容严谨、逻辑性强要求,争取做到一次移交成功。
据介绍,类似这种请进来、走出去的学习,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基本上每月都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