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来源:更新时间:2012-07-11
2012年是大凌河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五年阶段验收年,国家水利部、财政部将在秋季对治理区实施全面检查验收。
朝阳市以实施大凌河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项目为龙头,乘国家政策扶持的东风,全面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管理工作,取得丰硕成果。截止6月末,朝阳市今年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48万亩,占年计划治理任务指标的83.7%。其中,水平梯田2.86万亩,水平槽0.68万亩,果树台田0.67万亩,造林24.34万亩,保土耕作2.25万亩,生态修复2.68万亩。组织朝阳县和建平县实施2012年国家坡耕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重点工程面积1.67万亩。
朝阳市大凌河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自1993年开始实施,五年为一阶段,历经四个阶段,治理区覆盖全市7个县(市)区、115个乡(镇)、147条小流域。前三个阶段(1993年—2007年),共开展小流域116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33万亩,投资4.8亿元,动用土石方量1.1亿立方米,投入人工4117万个。三个阶段均已顺利通过了省、部验收,均被授予95分以上的较高评价。目前,朝阳市正在实施项目第四阶段(2008年—2012年)涉及七县(市)区的41条小流域,项目区总面积164万亩,水土流失面积107万亩,规划治理面积93万亩。截止到目前,项目区共完成治理面积82万亩。
与此同时,为改善城区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朝阳市水务局规划了朝阳市城市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于2011年末得到了朝阳市政府批准。该项工程规划已委托水利部珠委设计院编制。目前,该规划设计正在编制,力求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通过在城区及周边实施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在最短时间内实现市政府提出的“生态朝阳”的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