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完成25个村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试点县项目的基础上,广西将继续开展50个试点县(市、区)项目建设,到2013年底前,75个试点县(市、区)项目全面竣工,实现城乡垃圾收运体系正常运行。
去年起,广西开始实施村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支持75个试点县(市、区)区域内生活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
这些试点县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县城建设1座垃圾中转站,县城已建有垃圾中转站的,可在距县城现有的垃圾处理设施周边交通里程20公里左右范围内的2至3个乡镇,建设和完善垃圾中转站;在项目建设乡镇周边交通便利的村屯,设立村级垃圾收集点,配备必要的转运车辆、环卫保洁人员,落实维护经费。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吴伟权表示,今后,在积极争取中央奖补资金的同时,将建立财政投入、引进外资、银行贷款、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的多元化投资体制,加大对村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作的投入;同时实行“以政府为主导、行政村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改善村镇容貌和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