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有报道称,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要求审查 EPA 的《清洁水法》NPDES 多部门通用许可证,因为一个非政府组织得出结论,EPA 应该在该许可证方面做得更多,以防止塑料污染的可能性并保护濒危物种。当然,这两项任务都非常重要。
但这份请愿书是第一巡回小组在同一天决定允许另一个非政府组织起诉其公民诉讼的恶作剧表亲,该决定涉嫌违反涵盖马萨诸塞州设施的个人 NPDES 许可证。
在这两起诉讼的背后是一个不方便但无可争议的事实:EPA 永远不会有资源来发布和执行非政府组织偏爱的《清洁水法》NPDES 许可证的数量。事实上,正如马萨诸塞州的案例所表明的那样,EPA 甚至没有资源来保持当前颁发的个人许可证。
这让我们想到了今天早上我的作品的标题这个问题。大约 50 年前,国会授权美国总统执行《清洁水法》。总统已将该权力下放给环境保护署。这些第九巡回法院和第一巡回法院的案件证明了让联邦法院开展这项工作或至少对其产生重大影响的根深蒂固的兴趣。
我们真的认为我们政府的司法部门最有能力实施《清洁水法》吗?如果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什么能让我们所有人对国会的指示感到满意?法定修订?EPA 的更多资源?那美国呢?随着我们看到《清洁水法》诉讼的持续上升趋势,以及这些案件造成的不确定性越来越大,这些问题值得回答。
生物多样性中心告诉第九巡回法院,美国环境保护署的雨水排放一般许可,影响了从化学品制造商到造纸生产商的一系列行业,并不足以防止塑料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