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9 月 10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份政策简报,内容涉及竞争法在实现欧洲绿色协议中的作用(我们之前在此处考虑过这个主题)。绿色协议的主要目标是到 2050 年使欧盟的整个经济实现碳中和。这将需要一个更加可持续和 - 根据委员会的说法 - 更具竞争力的经济模式。有鉴于此,委员会发布了一项呼吁,以探索如何利用竞争政策作为绿色转型的工具。
简报承认,雄心勃勃的环保政策的成功取决于市场对监管变化和激励措施的反应,而不是扭曲竞争。创新必须是企业之间激烈但公平竞争的产物。简报指出,创新是欧洲“智能产业政策”的关键,因为它将使欧洲公司成为绿色技术和生产流程的全球领导者。
对公众咨询的回应确定了反垄断、合并规则和国家援助委员会需要进一步审查和澄清的问题。本文总结了利益相关者提出的观点以及委员会在欧洲绿色交易目标背景下对反垄断和合并规则的回应。
反垄断
合作协议
公司表示需要更加明确哪些被认为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至关重要的合作协议类型,这可能是在委员会最近突破性的决定对宝马和大众汽车集团处以 8.75 亿英镑罚款的突破性决定后,一个可以预见的关注点,因为它们在技术上勾结合作(我们之前在这里讨论过的决定)。委员会同意应提供更多指导,并通过具体例子说明如何通过合作协议安全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而不违反 TFEU 第 101(1) 条。
TFEU 第 101(3) 条
关于是否应扩大根据 TFEU 第 101(3) 条考虑的利益范围以包括非经济利益,或者更广泛地说,是否应扩大“公平份额”的概念以允许从协议中获得利益的问题也存在争议。即使他们没有完全补偿消费者在市场上所遭受的伤害,也会被计入信用。
作为回应,委员会强调了将反垄断执法与消费者福利标准联系起来的重要性,并承认可持续性收益因其深远的性质对整个社会产生。委员会特别指出:
根据 TFEU 第 101(3) 条,可持续性收益可以作为定性效率进行评估。例如,用更持久和更高质量的可持续替代品替代不可持续的产品可能对消费者而言具有更大的价值。
可持续性收益不一定需要采取直接或立即显着的质量改进或成本节约的形式。例如,消费者可能更喜欢某个品牌的咖啡,因为它是可持续生产的,他们愿意为此支付更多费用。
在评估一种做法的反竞争利益和影响时,如果受限制影响和受益的消费者群体基本相同,则可以考虑与行为不同市场的利益,从而确保消费者对遭受的任何损害得到充分补偿.
关于市场失灵何时以及如何阻止自由市场产生此类利益,从而使受 TFEU 第 101(3) 条分析“必不可少”的协议约束,也有澄清的余地。例如,有时公司必须共同努力以鼓励使用更昂贵的可持续产品。然而,在消费者已经重视此类产品的情况下,委员会希望公司独立开发这些产品,而不是通过合作。
对于提出新问题的可持续发展倡议的个别指导信的请求,它是开放的,同时也有权力通过发现竞争规则不适用于可持续发展倡议的决定。
合并控制
绿色“杀手级”收购
由于认识到许多绿色创新是由较小的市场参与者进行的,咨询的受访者强调了加强对绿色“杀手级”收购的执法的重要性。此类收购发生在对绿色技术不太关注的主导公司在低于合并通知门槛的交易中收购较小的绿色创新者。委员会认为,其根据 EUMR 第 22 条提交的指南将增加其审查的案件数量,从而解决可能导致该领域创新丧失的任何执法差距。
消费者偏好和绿色补救措施
在合并控制制度下提出的其他要点包括呼吁在市场定义中反映消费者对可持续性的偏好,以及合并规则中是否考虑市场外效率。利益相关者还建议可持续性问题应成为更环保的补救设计方法的一部分。作为回应,委员会观察到消费者行为已经在市场定义中或作为竞争评估的一部分得到充分衡量,但预计消费者对可持续产品的偏好不断增加,将为未来的市场定义分析提供信息。
委员会承认,它之前已经接受了对环境产生积极影响的补救措施,并且环境因素可能会反映在今后的补救建议中。根据横向合并指南,效率原则上应出现在存在竞争问题的市场内,并且必须“对消费者有利,特定于合并且可验证”。然而,委员会重申,它并无权仅出于与环境相关的考虑而对拟议的合并进行调解。
评论
简报强调了环保创新对委员会议程的重要性以及竞争政策在推动泛欧绿色经济模式方面的作用。虽然简报反映了委员会的立场,即现有的竞争政策已经具备了推进这一议程的条件,但简报表明承认在某些问题上仍有进一步澄清的余地。它可能预示着对 TFEU 第 101(3) 条应用的更明确指导,特别是关于如何将环境考虑因素纳入横向合作协议和市场定义的分析中。看看第 22 条指南下是否会有任何与环境问题特别相关的合并提交也很有趣。
还值得注意的是,CMA在今年早些时候发布了一份关于环境可持续性协议和竞争法的“信息表”。该指南侧重于可持续发展协议的环境方面,符合 CMA 的战略重点应对气候变化。该指南概述了可持续性协议背后的法律框架,并提供了企业在签订此类协议之前应考虑的一些实用信息,尤其是在使用公平的标准制定流程方面。它还列出了企业可能受益的可用津贴和豁免,同时标记了“按对象”限制和其他反竞争行为的危险。然而,该指南并未对如何将环境效率纳入市场定义和可持续性协议背后的技术法律分析提供实质性解释。然而,在 2021 年 9 月 29 日,CMA 发起了征集意见帮助告知监管机构将就竞争和消费者制度如何更好地支持英国的净零排放和环境可持续性目标向政府提供的建议,标志着其下一步努力为寻求进入更绿色空间的公司澄清法律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