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环境法》规定建立一个独立的公共机构来监督政府的环境行动
使政府对其环境承诺负责的独立公共机构已成为法律实体。
环境保护办公室(OEP)昨天宣布,在上周通过《2021 年环境法》后,它已合法成立。
OEP 的目标是在新年全面运作,届时议会将正式授权 OEP 在法律上行使权力和职能。
一旦全面运作,OEP 将监督政府遵守环境法律的情况,调查其应用中的可疑失败,强制执行,并审查政府针对环境目标的进展情况。OEP 还将就法律和其他环境问题提供独立的建议和监督。
自 7 月以来,在英国退出之前负责监督环境法的欧盟机构之后,OEP 一直作为英国农业部的临时机构存在,以在非法定的基础上监督政府的环境行动。该临时机构由指定的 OEP 委员会领导,由 Ofqual 的律师兼前首席监管者 Dame Glenys Stacey 担任主席。
OEP 表示,在等待新的一年授予其职能权力的同时,它将制定其战略方法,以本周发布的治理框架为基础,概述该机构将如何做出决定。
由 12 个环保组织组成的联盟 Greener UK 的高级议会事务助理露丝·钱伯斯 (Ruth Chambers) 在评论这一消息时说:“上周,我们庆祝了近 30 年来第一个专门的环境法案的通过,该法案将建立一个新的环境法案体系。环境治理。今天,这是另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因为环境保护办公室现在以法律形式存在。它需要足够的自由和资金来追究政府和公共当局的责任。”
上周,Greener UK 警告称,该机构的独立性面临风险,因为政府保留对 OEP 发布“指导”的权力。尽管自 2018 年首次提出该法案以来已对该法案进行了多次修订,但该联盟还担心该法案还远远不够。
上周通过的《环境法》为空气污染、废物和水质制定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目标,并承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然而,环保人士批评该立法,认为它未能完全复制欧盟法律规定的保护措施,没有给予 OEP 足够的独立性和资源,也没有充分打击破坏环境的活动,例如将污水排放到英国周围的河流和海洋。